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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的天然正确性(转自lk)
更新时间:2016-08-18 17:43  字数:8031字

一、总论

纵观当今网络各大论坛,批评攻击昔日的土改残酷血腥暴力毁灭道德的声音绝不在少数。有一些话不吐不快,中国有些人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天小康日子就真忘了自己的出身了。别终日幻想自己是个地主老爷,国人绝大多数三代以前祖先都是给地主老爷耕作的泥腿子!


据族谱记载,龙珠一族人于明正德年间自苏州迁入宝庆府,历来耕读传家,是附近几府最大的姓氏,至今门口还有些进士牌坊戳着。按父辈的说法,直到土改前我家这一房还有田地逾百亩,曾祖父还是当地谘议局成员。反对土改的先把我家的地还来再说话。要是没有土改,一大堆人都得给本少爷种地去。至于什么农村独立性、农村绅士文化、知识分子,讲点良心,这些玩意跟广大农民及其后代有个屁的关系?还不是本少爷的?本独立的、有知识的农村绅士让你从学校、公司里滚回来给本少爷种地呢。


即使是这样我也支持土改,地主里不乏好人,土改实施中残酷之事也不鲜。但地主这个阶级必须被消灭。这样才能把农民从“给地主老爷种田”这种事情中解放出来,才能把农民赶进工厂、学校。国家需要的是自耕农,不是农奴。可以说,土改是当今中国能走向现代社会的基石。


下面由两个方面来分析土改的天然正义性:1、土改是中国工业化的必由之路;2、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迫


二、地主阶级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度:工业化和近代化的绊脚石


1、工业化

国家的工业化道路大体可以分为两条道路:

第一条是地主转型为资本家,以英国为最典型。通过圈地运动强迫农民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到城市里新兴资本家的手工工场(后期则为工厂)中成为工人,为工业化提供自由劳动力。同时占据了大量土地的新资产阶级地主得以进行资本密集型的农业改革,在土地上投入更大的资本和技术,完成农业的近代化。

而第二条则是打土豪分田地,以中苏最为典型。将为地主耕作的佃户贫下中农转化为自耕农,从而解放了地主所有制下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政府变成地主兼资本家,完成近代化工业化之路。


与现在网络上许多小布尔乔亚们的幻想不同,历史的车轮从来不会在乎人类的道德和玻璃心,第一条道路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新地主对农民的压迫,第二条道路是农民对旧地主的反攻倒算,生产力的发展之路就是残酷的。


第一条所需的时间长,对社会环境要求较高;而第二条可在短时间内见效,但必须辅以政府强有力的控制,促使经济由小农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型。而事实上现代的许多历史学家也已经旗帜鲜明的指出中国缺乏英国的煤铁复合资源和工业基础,中国的土地兼并只会不断在土地上集聚劳动力而不可能实现农业技术的进步。


2、族权和旧式农村乡绅社会的粉碎必然性


村子的规模和社区固定的方式南北方各不相同,南方一些地方每个村庄可能有500户人家(约2500人),每家都认为他们是同祖同宗,组成了单一的共同家族,这个家族中的几个长者是正式的领袖。②而中国北方一些地方的社区可能只有50户家庭,这些家庭代表几个不同的家族。


土改运动的目标是瓦解这种“封建家长式”的关系(地方社会就是通过这些关系而组成复杂形态的),并以重新组织的、阶级分明的结构取而代之。

——剑桥中华民国史

族权、父权、神权、君权历来是中国封建社会压迫人民的几座大山,可以说如果不进行土改,那么永远也无法粉碎旧式农村乡绅社会


3、

土改,尤其是在中国近代史,无论土鳖和果党,都绕不开的一页,这次运动从始至终伴随着腥风血雨,能否正确认识其本质,而不进行道德和人性的批判,是很难的。
对此,先引两段人物言论,两个人物,分别身处国、共两大阵营,是那个年代,中国人中最精英的群体。
不妨看一看,他们对土改的认知。
“现在有人觉得,当年的地主也有好人,不该抢他们的土地,更不该杀人。
对这种看法,同志们应该怎样理解?首先要承认,地主里肯定有好人,而且有很多好人。
就中国中央财政弱势,地方上很多修桥补路的营生,都是地主乡绅出钱做的。
有些地主,说是大善人也不为过。我们要实事求是。
但,地主里有好人,与地主阶级是好的,有因果联系吗?
没有。地主作为一个阶级,代表着旧土地所有制度,是一个禁锢流动资本、抗击大工业化进程的反动的集团,是一个占有不动产产权、收窄不动产资本流转的落后的阶级,从整体上讲,是必须消灭的。
个人的善恶属性,与其所属阶级的进步或落后,没有必然的关联,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论的核心,也是阶级斗争的根源。
好的地主,和不好的地主,都是激进式大工业化的障碍,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资本家们,没有本质的分歧。”
——李学先,原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83年《与青年同志的座谈》
“土地改革不是列宁主义匪帮的专利,更不是赤色政权的专利。
土地改革,是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快速转变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传统道德观为转移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团,无所谓善恶,其本身,对于工业化转变,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是不可饶恕的。
无论对传统田园生活与乡绅美德多么留恋、多么赞美、多么仰慕,也不能做为毁灭大土地所有者集团的理由。
土地所有权的强制有偿转让,乃至部分无偿转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经济的条件下,大工业文明碾压小农经济的必然政治觉层。
它不应承担道德评判。”
——郑道儒,原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原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1974年《自由世界的“强制”掠夺》
李学先老人,是土鳖久经考验的老干部。年轻时代,参加地方农民运动,带领“赤卫队”强行分了自家的田地,并没收了自己父亲名下的房产与店铺,终身未得到父亲的原谅。
郑道儒老先生,世代书香门第,大田主传家,终身反对土鳖的“赤色激进主义”,1949年后逃亡台湾,任流亡政府的经济部长。在此期间,主持了台湾南部广大地区的土改工作,向权力机关移交、最终处死的地主超过6700人。
两个意识形态截然不同、政治身份迥然相异的人,不约而同地赞同进行土改,并身体力行的施行,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家庭与阶级。
可见,对于土改的问题,在中国的那个年代,无论国、共,是有志一同的。
所不同的,是在大陆,自1927年张静江主持浙江土改失败后,国一方只有动嘴,而再未有动手的能力,将局面让与共。
张静江,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浙江省主席。
这里,我们看一下张静江是怎么说土改的:
吾之败,非败于时,实败于本党同僚也。土地之改革,并非激进党独有之政,亦应为吾等革命者共有之政。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激发农民支持革命的战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聚拢发展大工业的劳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破除乡村族权、父权的统治地位;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打破党内的乡土集团;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迟早有一天,我们要败亡在这个上边!
今日吾败了,吾被党内乡绅们的代言者击败了。吾痛心,吾恐若干年后,吾党因此而败,败于激进派的土地革命之手!
——1929年《吾之败,吾党之败》
张静江于1928年至1929年,在浙江乡村主持土地改革,赎买乡绅土地,均分给农民。因与党内乡绅集团的冲突,导致地方乡绅武装袭击国民党党部、刺杀土改专员等,甚至酿成叛乱。最终土改失败。这是国民党败逃台湾前,在大陆最后一次土地改革尝试。
果党歼敌一亿,胜利转进台湾,蒋校长整肃党纪,清除异己,才终于可以放手发动土改。可见土改是历史的必然,并不是土鳖的专利。


二、
地主土地所有制下农民受到的残酷压迫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地主,上标准: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但对农民剥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的方式。管公堂和收学租⑴也是地租剥削的一类。 

有些地主虽然已破产了,但破产之后仍不劳动,依靠欺骗、掠夺或亲友接济等方法为生,而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者,仍然算是地主。

军阀、官僚、土豪、劣绅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是地主中特别凶恶者。富农中亦常有较小的土豪、劣绅。

帮助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地主剥削农民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一些人,应和地主一例看待。

依靠高利贷剥削为主要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人,称为高利贷者,应和地主一例看待。

——太祖《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九三三年十月)



中国古代的土地税制度自春秋战国起,历经两千余年,中途有过许许多多次变化,税率也大不相同。如秦朝为每顷土地缴纳饲草3石,禾秆2石、汉为十五税一、宋为每亩年纳一斗,江南等地每亩年纳三斗。但要注意的是这仅为土地税的税率,还有户税、算赋”、“口赋”、“更赋” 等人头税以及其他加派,归总起来中国历朝历代农民需要承担的赋税均在20%以上。

而地主向来是不纳税的,一方面地主拥有政治经济特权,如宋朝的形势户和明朝的士绅特权;此外还可以通过隐瞒土地等方式规避税负。


尽管农民需要承担的国家税负已经堪称惊人,但真正的大头不在国家,而在地主。


上文中太祖已经提到地主的主要经济来源在于剥削农民的地租以及高利贷的放债。


根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在民国十五年至民国二十一年由李景汉等人调查编著,可以得到数据,中国古代自耕农比例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别,但就全县而言,占农村总户数的63%强。佃户仅占4%多,雇农更少,仅占1%强,完全出租地主才占0.5%。这一统计,与整个华北农村是一致的,1930年代初自耕农约占华北地区总户数的68%。可见自耕农和佃户占了总数的绝大头


但是土地占有情况则完全相反,从全县而言,大多数的小田产所有者拥有不到1/3的田产,而占1/8的大田产所有者却拥有将近半数的田产。没有土地的农户,占总户数的7%以上。而且,越是靠近城关,经济越是相对发达的地区,无地户比例越大。


1930年代初,全县人均耕地3.5亩左右。
与之比较,上述大多数村庄中农、贫雇农的土地不能乃至远不能达不到平均水平。根据二三十年代的调查资料研究农民生活水平,认为人均2.53亩才能维持最低限度粮食消费,人均3.8亩可以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包括粮食消费及其他各种开支)。

以此标准衡量,中农尤其是贫雇农所拥有的土地明显不足,自耕农比例高没有意义,自耕只是代表了他们的劳作方式,并不能表明他们真的是能自给自足的。


这也是为何地主以高利贷放债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原因:在现代中国,人们贷款用于投资,小部分用于进行奢侈品的消费(房子车子等);而在古代的中国,农民长期挣扎在生死线边缘,一遇天灾就有大量农民破产。每逢春耕之时,借高利贷来购置农具种子是农民的常态,是故地主的高利贷是对农民的残酷剥削。

1、对地主阶级的道德评判

正如现在贫穷群体的犯罪率高于中产以上阶层,当年的流氓、无赖、混混、土匪、窃贼也多出身最底层的贫雇农。谈不上地主比其他阶层更不道德。


照常理来讲,饱读诗书的地主老爷们当然会比泥腿子更有道德,但事实上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无关乎道德


一定要看到的是古代地主和农民的关系绝非现代老板和员工的关系。现代员工可以随时炒掉自己的老板,而地主和农民是人生依附的关系,更类似于是奴隶主和奴隶、工业化早期工厂主和工人。

当地主老爷掌握了对佃农生杀予夺的权力之时,道德已经无关紧要。地主的温情不过是高高在上的怜悯,而地主的残酷对于农民则是灭顶之灾


具体事例可以参考此文《初夜权血泪史:江苏山东新媳妇先给地主睡三天》马俊亚 (发不了链接,可以直接百度)

2、地主财产非劳动所得论


土地在当时已属于投资回报率较低的财产、靠收地租很难积累财产并扩大土地规模。

绝大多数地主,都属于属于政治性地主。所谓政治性地主,就是凭借军权和政治权力而贪污腐败、巧取豪夺积累的土地,可参照历史上的跑马圈地,中小地主也受这些人欺压。典型如苏北地区的很多大地主,国民党也称之为土豪劣绅。如果不是在外经商赚了大钱后回乡购买土地,在农村靠自己的勤劳一点点买地很难成为大地主,自由买卖导致的土地集中速度甚至抵不过分家导致的土地分散速度。现在也如此,如果土地私有化了,靠地产商一个个去跟农民谈,猴年马月才能买到大面积的整块地皮?政府反对土地私有的最大理由之一,就是土地私有化以后不好征地。地主也如此,拥有连片的数千亩土地的大地主,很难一点点买来,多带有政治和军事因素。


所以地主的财产根本就不具备天然合理性,地主的财产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而是凭借权力所强行夺取的


3、对比台湾先进经验


网络上反对土改众一大理论法宝就是台湾的温和土改制度,常用此来抨击大陆的暴力手段。

但事实上根据台湾经验和《耕者有其田法》,如果按照台湾的赎买模式,大陆以赎买全国2/3耕地约9亿多亩,赎买价为(耕地2。5倍年产量×平均单产70公斤)计算,再以官方汇率2。227和每斤粮价0。06元人民币计算,共需约1。6亿吨的粮食,或约80亿美元,或约180亿人民币!或超过100亿亿元的金圆券(以每石粮价4亿元金圆券计算)!

请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为5成,耕地2。5倍年产量的赎买价仅相当于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赎买、和平土改,就必须有较合理的价格——20年的年产值,这至少需640亿美元!
而1952年中国GDP不过679亿人民币,财政收入174亿人民币,按官方汇率2。227分别折合305亿美元和79亿美元。
台湾席卷全国资一岛,以运台黄金为台币准备金稳定币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国无偿经援、迁台工厂和没收的日企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陆数十倍于小岛的规模,国府有这个能力?
更何况,台湾的土地改革绝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和平”,所谓的“公平价”仅为耕地2。5倍年产量(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债券(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3成是公营企业的股票,一分钱现金也没有!
如果你有一间年收租金2万元的门面,国家宣布用3万元的联想公司股票交换,外加每年付8000多元,共付10年结清,你愿意吗?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如果蒋介石在大陆时和台湾一样搞土改,上午颁令,肯定下午就去见孙中山汇报他的《耕者有其田法》了。
1928到1929年张静江在浙江省仅仅推行“二五减租”刚提到“赎买、土改”,就导致大量国民党基层党员被地方士绅武装枪杀,乡村党部被捣毁,土改专员被刺杀甚至武装叛乱,以其老蒋钦赐的“革命导师”身份也只好悻悻作罢。不要告诉我台湾地主比浙江地主觉悟高,更热爱民国政府。
幸好台湾人民刚经过“二二八”的洗礼,幸好是由六十万果军看守着不到千万的“国民”,最关键是,幸好果军军官和国府官员都没了土地,而且他们还有枪,刮民党的节操嘛,你懂的。
所以,陈诚下令:对反抗“三七五减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三七五减租”情况时,曾公开宣称:“搞‘三七五减租’,我相信困难是有的。但谁要反对就来跟我讲,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是不是很人性化?是不是很高大上?这些话可比土鳖土改那些人有水平得多了。
“三七五减租”就已是“调皮捣蛋不要脸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执行时,要财“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过他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呼声都淹没在了1949到1956年最为血腥的枪声之中,在当时和后世被国府以“共谍”等各色名目掩盖了,成就了台湾土改“和平的圆满收官”的神话。
一群地主,在家乡被果党强行剥夺土地之后,又到异乡以“***”的名义,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强行剥夺了,这算一种黑色幽默吗?
据说,现在台湾的绿营,有很多就是那时候地主后代,难怪他们如此恨果党。
台湾的土改,成功确实是成功,“和平”却未必!而从它的成功基础来看,它这个“典范”恐怕全世界也没有谁有条件学习吧。


4、综述
有几个关键性的数据是讨论中国大地上土改所必须了解的,也是回答“地主招谁惹谁”问题的。
1949年,中国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亩;
1949年,中国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为70公斤,而在此之前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从未高于100公斤;
1950年,农业直接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种杂捐、厘金、间接税等,农业相关税收要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国平均地租为收获物的5成。
如果,当年中国的农村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样是一片田园牧歌的祥和。如果,当年中国没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机(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亩)。如果,当年中国能有殖民地、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所需的庞大资金和原材料……如果……我们慢慢等待地主阶级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转化为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也无妨,但是,这只是如果。
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亩,平均亩产不到100公斤,缴纳皇粮国税后,还有高达收获物5成的地租,这才是真实现状!
公平地说,地主并不是元凶首恶,在外国经济掠夺、战乱、苛捐杂税及自然经济的低效率面前,他们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有兴趣可以去查找“减租减息”或“三七五减租”的资料,而且就是这个抗战时土鳖推出的妥协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为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在当年也远谈不上富足。但是对佃农而言,地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类比就相当于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后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在这样极为沉重的负担下,稍有灾病不测就是死路一条。
“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注:黄仁宇:《黄河青山》,张逸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91页。)
四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对生存的渴求,出于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让中国农村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燃烧的火药库,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势不可挡。
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在这一阶级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工业社会,这是地主阶级的原罪!
既然我们没有时间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灭,别无它途。

四、横向对比世界各国


以上所述,是中国两岸两党土改的情况。那么,中国是否是特例呢?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否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没有不同。所有殖民时代终结后的后进国家,或称后发国家,在进行工业化的初期,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土改,并产生了几乎相同的社会效果。



截止1990年,联合国159个成员国中,119个进行了大规模全国性的土改运动。
这其中,63个国家进行的是完全无偿的土地强征,56个国家则支付了平均不足市价15分之一的“赎买补偿”。在这些波澜壮阔的土改中,累计死亡人数,大约在675万—890万之间,体罚、刑罚、流放人数更倍于此。
由此可见,所谓土改,即政权对私人土地的无偿征缴,或有限补偿强制赎买行动,不分意识形态,不分民族种族,不分地理气候,不分政治体制……各国土改的原因,归根结底只有一点:解放被封建土地所有制与耕种方式束缚的可流通资本,以及劳动力,强制使其进入大工业流转领域,参与工业化的起步进程。
在这一点上,只有早期的先发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殖民主义的巨大资本优势,以庞大资本流通,冲击本国旧土地所有结构,让土地所有权的转变比较“温和与理性”。
而未参与到殖民时代资本掠夺的后发国家,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过程中,由于没有庞大的流动性资本,无法对旧土地所有结构进行资本冲击,而只能采取行政、军事化的强制措施,硬性改变土地所有制。
在这一点上,一生强烈反土鳖、至死不渝的胡适先生,做了深刻的总结:
“我反对赤色主义,主要是反对他们废除民人资本和建立完全国家垄断这两点。具体到土地改革,甚至阶级之间的冲突,我是支持的。大土地所有者,无论其善恶,都注定被历史洪流所淹没。这是后进的工业国的必须选择,便是痛苦,也要做……”
最后总结一下,“土改”这项运动,因其资本掠夺的本质,必然充斥血腥与暴力,这是必须承认的。
“土改”本身,并不包含任何道德评判、善恶区分和司法度量,它仅仅是一种生产模式转型的基础建设。
在“土改”中获益的人们,不代表他们正义与善良;
被“土改”伤害的人们,也不代表他们邪恶与奸诈。
他们的境遇不同,仅仅是因为他们在工业化进程中所处的资本背景不同。
这也就是所谓“个人面对时代转折时的不可抗拒性”。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历史的车轮吧,碾压一切,不管你愿不愿意也不管善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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