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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胜败乃兵家常事,大侠请赶紧续费
更新时间:2017-04-10 21:12  字数:4149字


农民军和洪承畴的新军在这一年的五月份开始了首先的接触作战。

在封建时代,战争受限于信息传递和战略活动距离的影响,时间跨度要大得多,一场战争,即使在有准备的情况下,接触性的遭遇战也要进行一个多月才能初见分晓。

虽然王越和李自成等一众懂得种田的新式农民军军阀不约而同地抛弃了高迎翔,但是并不证明高迎翔就特别的鶸……相反,人家一开始是压着洪承畴的新军打的。

高迎翔手下还是有从陕北关中带出来的精锐的——这些前身本就是与周边游牧民族对砍多年的明朝边军,虽然纪律也就那么一回事,但战斗力却很可观。足够野蛮,足够彪悍,放到现在天下任何一个地方都是能拿得出手。面对才完成纪律整训的洪承畴新军,仅仅一个照面,骑术精湛的陕甘老营就把对方的骑兵冲散截杀,洪承畴的一万多人硬生生被两千人打出了倒卷珠帘的局面。

毕竟老洪的兵员再好,也只是没有骨干的新兵蛋子。这些人对于战争的概念常年维持在乡间械斗的水准,所以在战场上头一次见到骑兵冲锋的场面,整个人几乎是慌的。

所以直接把长矛一扔,撒开丫子就跑,而老洪还没来及反应,就被裹挟着一块儿的稀里糊涂的跑了。

老洪的整支大军几乎是拿着吃奶的力气,跑的最后本来冲锋的农民军骑兵都没追上。

然后老洪新军的第一次的打仗彻底打成了一通糊涂仗。

不过还是要打的,不然败仗的消息传到朝廷,老洪就不用混了。

于是老洪又花了三天时间才把这些被冲散的民兵找回了六千人,但是有四千人不管怎么都找不到了。

当然这让老洪的面子很不好看,不过这也证明了老洪的推测——也就是征兵的时候,尽可能征有地的良家子,这些人的家人全在自己领地里,怎么也跑不了。要是真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征一气,一万多人最后能留下一千人就很不错了。

但是,还是不够。

因为还是有人跑,还是有人跟着跑的人跑,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跑。

这样不行,即使他们很有良心的又被找回来了,但并不能掩盖大多数人都临阵脱逃的事实了。

未战先退,一小半的人不知所踪,这说明老洪的恩是够了,但是威还不够。

这里的威也可以称为畏,或者直接一点,恐惧。这些新兵畏惧敌人甚于畏惧老洪。

不过,老洪还是给了一人一两银子的赏,毕竟这些人还是跑回来了,这说明这些人还是愿意跟着自己干的。

然后在大家的周围弥漫着快活的空气的时候……十抽一杀!每隔十个人抽签,抽到不好的签的人,被老洪的亲兵督战队拖出来,斩首!

“大家确实还算厚道,兄弟我谢谢大家没有放弃我,但我又没能搞到多少银子,所以我只能一人一两银子的先聊表心意。”

老洪站在高台上面,看着噤若寒蝉的士兵,声音低沉,却又铿锵有力。

“但是我们还是跑了,一大群人,对着反贼的贼骑,转身就跑!全然不顾那是在打仗!打仗,临阵脱逃是要杀头的!”

老洪明白,真正的强兵是光靠练是不行,还得拉出去打,一场一场硬仗打下来,最后才能搞到能纵横四海的强兵。

“我不管大明的别军如何?我只管你们,你们违抗军令,那就斩!为什么?新军跟旁人军队是不一样的!我给你们厚饷,还有肥地,甚至婆娘!别家将军大帅会给这些东西么?”

老洪给这些农民搞敌首置地,这是恩。但是恩只会让人愿意跟你走,如果要让人听你的话,你还需要畏!畏怎么来?按照规矩杀人!杀很多很多的人!

但是他又不能把带出来的人全部杀完,因为还要这些人打仗。那么最后折中一下,搞个十抽一杀。

当然,所有人被老洪这一手搞的一脸懵逼,但是老洪洗脑最成功的的亲兵督战队不管这些,立威立威,威者,畏也。

被亲兵拖出来的新兵双手抓着土地,被拉着脚直接拖到行刑台上。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大帅!大帅!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大帅!大帅!咱能不能这样,弟兄们知道自己错了,你就给弟兄们一个机会可好?”

老洪的耳边传来不断的求饶以及不断讨饶。

老洪的名声在新军里还算不错,平常大家都会把老洪当做一个有人情味的邻家大叔。

但是,自古以来,能够降住强军的主,能有多善良?

“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知你们都想杀敌报国、光宗耀祖,但是这样又如何能杀敌报国?如何光宗耀祖?”

老洪长叹一声。

然后突然拔刀,在众目睽睽下,一刀切去自己左手的一根小指,鲜血和疼痛让洪承畴闷哼一声,但是这种疼痛又让他逐渐找到一些感觉,一些带兵的感觉。

“把这跟手指拿去给这些弟兄陪葬,就说我老洪对不起大家。”

这些人全是新人,大部分人终生没踏过战场,所以一份干净的身份,有了让老洪去拿鲜血涂改的资格。

“我等今日,乃奇耻大辱也!父老乡亲的脸,我等今日全丢了!要不是本帅还要领兵,早已自刎战场!又如何能舔着脸苟活于世?但是我要领兵!我们还未报答君父的再生之恩!诸位扪心自问,这乱世是谁给你们最后的一点活头的?诸位,把命卖了又如何!”

众人愣住了,整个营内,鸦雀无声。

“你如何对得起父老乡亲?你真的想让乱臣贼子收走你家的地?你真的想继续的颠沛流离饥寒交迫?人要讲良心!人要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不忠不义,那还是人么?”

等待行刑的士兵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洪承畴那根小指,咽了一口口水。

“脸丢了!丢光了!丢尽了!我们不能假装我们还有脸啊!我们不能感觉不到疼啊!我们不能没皮没脸!我们是人,我们跟贼军不一样!我们要匡扶天下,我们要中兴大明!那么流血就是正常的!我们脸丢了,我们就必须记得,把脸挣回来!”

老洪直视着所有人,面无恐惧,他只有一种坦然。

“所以,行刑吧。”

“是!”

“是!”

“是!”

残阳下的鬼头刀挥下,从勃颈中喷涌的热血把行刑台染的一片血红,而老洪站在血腥之中,直视着追随他的士兵。

五百颗人头整整齐齐码在地上,众人看着那些同乡或惊恐或不安的头颅看着自己,看得人头皮发麻。

老洪的赏,老洪的地,没有那么好拿。

老洪的东西,你得拿命去换。

但是老洪却又做的很公道,至少在大家看来的很公道。

老洪自己都砍断一根手指来抵罪,那么被抽出来的那些倒霉蛋还能活命么?

所以,即使所有人觉得这不样不够人情味,但是却没有人觉得这不合理。

“杀敌报国!”

“杀敌报国!”

“杀敌报国!”

随着三呼口号后,整个的军势逐渐凝练了起来。

所有人在沉默中走向压抑,再从压抑中走向羞愧,再从羞愧中走向愤懑。

人怕死么?人非常怕死,因为只要有一丝一点的退路,那么人就会竭尽所能的求苟活。

所以才有了所谓尊严的可贵,因为在堵死所有后路后,尊严又卖不出价格,那么人唯一所剩的,就只有尊严了。

“此后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临阵不前者斩!行军延误战机者斩!投敌叛变者斩!泄露军情者斩!诸位切记,好自为之!”

老洪对着众人拱了拱手,大风吹起老洪的战袍,让他整个人膨胀起来,如同一只展翅的大鸟。

“知耻而后勇,军心可用!”

老洪的思想工作非常成功。

……

另一边,王越在做着新战争的筹备。

潼关和黄河边上逐渐变得繁忙起来,很多的物资东来西去,流动了起来。

马匹,枪刺,粮食,妇孺,壮丁,炸药,燧发枪……王越和准备赌一把大的的李自成敞开进行着贸易,王越所要的人丁和粮食,李自成需要的兵器和情报,一一汇集了起来,两个乱世枭雄之间对于天下大乱的默契使得历史进一步走向混沌。

李自成向东,王越则向西。

关外还有个皇太极,想着向南。

三年的核心地区的安定期又让王越压榨出了一笔战争经费,所以是时候扩充一下革命军的战略空间了。

而各路的枭雄们则也不会错过这个继续混战的机会,他们如同毒蛊中的毒虫一般,拥挤着,不安着,饥饿着,将利齿咬向旁边的存在,直到剩下唯一的胜利者为止。

“快结束了。”

视察潼关的王越望向人流熙熙攘攘的潼关,突然发出了一句。

“什么?”

陪同视察的姜启年有些不理解。

“我是说群雄并起的时代快结束了,争夺中原的入场赛已经结束,从高迎翔开始,现在是淘汰赛了。”

王越的眼神逐渐放远,他望向东方,面无表情,如同一尊被岁月侵蚀的立佛。

“你知道么,比理想主义者变成现实主义者更可怕的是什么?”

姜启年沉默了一会儿。

“现实主义者变成了理想主义者。”

“没错,对于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来说,如果能向现实屈服便可以苟活,所有人都会弯下腰去换一个苟活的机会。”

王越依旧望着远方的人流。

“但是如果向现实妥协都没有办法苟活的话,那么人便只剩下了理想了呢。”

理想,理想,理想。

这个天下大多数人的现实无非吃穿,只不过有的人在想八辈子的吃穿,有的人却苟活着下一顿不知在哪里的吃穿。向吃穿妥协,剃辫子,送女人,当奴隶,这可悲,但是不丢人。因为吃穿是最现实的现实。

“现在陕甘的这些人,只有理想了。”

伟大的理想,神圣的理想,没有退路的理想。

“你知道么,他们本来活不下来,但是他们现在活了下来。”

明末陕甘叛乱,于是整个陕甘十室九空。

王越的土地战争虽然给陕甘造成了相当数字的伤亡,但是这种伤亡因为王越所带来新的组织和技术,却又变成了一种颇有秩序的破坏与建设的再循环。人们通过战争被迫与旧的生产关系脱离,然后重新被纳入王越的新的生产关系之中。

最重要的还有理想。

没错,理想。

更好的活着,更加有尊严的活着。

不在挨饿,不再受欺负,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最重要的是,不再跪着。

王越描述了新的理想,王越描述了新的未来,王越描述了新的伟大征服。

“但是,我们能走多久?”

姜启年在伟大理想面前有些迷茫。

“这取决于你们想走多久?”

王越看向姜启年,冷酷的不像是人应该有的眼神。

那是一种审视,如同铁匠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不合格就丢进火力重铸。

“我,我不知道。”

随着在进入到151人团最核心的外围之后,姜启年就越来越看不懂这群人了。

“我们是强盗,来抢夺这个世界的强盗。”

王越没有再看姜启年。

姜启年试图去解析151人团,他试图去发掘151人团的一切。

他很聪明,甚至于说聪明的有些妖孽,但是他依旧不懂王越最终想要做什么。因为如果只是想传承一个万代荣耀的神圣家族,其实没有必要做那么多,只需要让他们信仰王越的血统的神圣,这便已经足够。

然而王越却告诉身边的所有人,没有所为神圣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他要所有人去抢,抢自己的前程。

所有人都是自私的,再无私的人都有着想要让后代轻轻松松就能活的比别人舒适的想法。

但是151人团似乎与这样的设定格格不入。

为什么格格不入呢?

姜启年很聪明,而这个时候,他却有些希望自己不那么聪明。

越光辉灿烂的背后,往往就越黑暗绝望。

当然,王越也不会告诉姜启年,他对这个世界未来的未来的安排。

永恒的战车,癫狂的群体,以及延续他们的意志的“她”。

“而你们呢?则是群贼。”

一群从我们抢夺世界的过程中偷到了自己命运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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